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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-10-14 01:35 brightblayde
粗話≠侮辱 否則人人噤若寒蟬

不少民眾因脫口說出「雞歪」、「爛鳥」(台語音懶叫)等口頭禪吃官司,檢察官蕭博文卻認為這類口頭禪雖粗魯,但應無侮辱之意,而將出言不遜的郭姓老翁處分不起訴。

高雄市郭姓老翁(七十八歲)去年十月間為阻止黃姓男子在門前停車,雙方口角,黃表示有本事就找交通警察來拖吊,郭回罵:「拖你爛鳥」,而被黃控告公然侮辱。

檢察官蕭博文表示,「拖你爛鳥」和「拖啥肖」一樣,都是口角時反駁拖吊的意見,屬口頭語或對應詞,「對事不對人」應無侮辱對方的意思。

蕭博文舉例說,像是「你講啥肖」、「卡撐」等語,雖然粗魯,但因家庭教養和學校教育不同,很難期待社會上每位公民,在言語上都能「知禮守節」。某些層級的人平常說話難免較粗俗,時下年輕人口語上也常夾類似英語「shit」、「ass」等粗鄙字眼,不能因為脫口說出粗語,就認定有侮辱意思,否則將人人噤若寒蟬。

他表示,郭姓老翁教育程度不高,在爭執中,因黃姓男子咄咄逼人,也用台語「你愛風幹」、「不要雞雞歪歪」等語罵他,郭脫口說出不雅的口頭禪,應無侮辱的意思。

[color=royalblue][size=4]在「口角」時用上這等粗魯的字眼,被罵者多不能承受及容忍,
勢必感覺受到侮辱、挑釁及引起反感。因此,蕭博文檢察官認定
罵人者應無侮辱對方的意思,實屬「主觀」,是不公平的。蕭檢
察官還說「否則將人人噤若寒蟬」,這點也很有問題。粗語本應
少說為佳,不應鼓勵人去說去用。何況「粗語」同「噤若寒蟬」
在這裡我認為根本拉不上關係。[/size][/color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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